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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扩大钢铁产能项目

日期:2014/2/19 20:25:5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7日发布的“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2011年底前我国将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意见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
    意见提出,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要将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作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对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意见指出,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与各类钢铁生产和贸易企业的协商,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
    意见鼓励推动国内矿山的有序建设和开发,加快推进铁矿资源的开发整合,将铁矿矿业权依法优先配置给符合钢铁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和大型矿山企业。用好现有扶持政策,支持大型铁矿山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